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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二十三章人傻钱多陈文哲(2 / 3)

作品:《我的系统不正经

比如在一八年的时候,就拍卖过一批清代沉船上发掘出的金条。

在那一次拍卖会上,首枚为清乾隆年间臣记十两金条,重克。

正面上下各打有“宝”字,中间打葫芦印“臣记”,背面左右各打“三益”,中间葫芦印“王铺”。

以万美元落槌,成交价52875美元,约合34万人民币。

随后连续上拍的三件元记金条造型相近,正面上下各打有“宝”字,中间则打有葫芦印“元记”,但重量有所不同。

第一根克,成交价万落槌,成交价约合42万人民币;

第二根克,5万美元落槌,成交价约合38万人民币;

第三根克,成交价万落槌;

这四根是有款金条,克价差不多达到了一千元。

而这一场拍卖会,还拍卖了无款金条,它与其它四件不同,并未有任何金铺商号印记,仅在背后刻有十两二字。

这一根重克,万美元落槌,成交价约合20万人民币。

就算是最便宜的无款金条,克价也远远超过现在的价格。

还有,一八年的时候,国内著名的几家珠宝公司的黄金首饰价格,最贵的也不过才三百六七,而那时的无款古金条卖到了多少?

那时的克价都达到了五百三十七元,相比三百六七的价格,每克溢价达到一百七十元。

这个利润,也比单纯的出手黄金,要高的多。

至于有款的金条,价格就更高了,那时的克价就达到了九百三十多元,差不多是当时黄金首饰价格的二点五倍。

这可是黄金首饰的二点五倍,可不是黄金现货的二点五倍。

所以,现在陈文哲按照黄金首饰的价格,收购穆小龙手中的有款古代金条,一点毛病都没有。

他也不多要,就按照二点五倍的溢价,成交出去,那就是一千零七十二万。

相比付出的四百三十万,又算得了什么?

所以,陈文哲支付起款项来,十分痛快。

当然,合同也没有忘了签订,这已经是他店里的标配,不管出售什么,都要签订正式合同。

虽然这样每一笔业务都要缴税,但是,这是公民应尽的义务,他已经很赚钱了,可不会在这一方面犯错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