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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、第 27 章(3 / 4)

作品:《大清要完

林玉婵吓了一跳,抽身就退,却被茶楼里的座位挡住,趔趄绊了一跤。旋即有人架住她胳膊,用力一提。

苏敏官赶来,不计前嫌地把她推到自己身后。

“何人在此撒野?”他沉着脸说,“茶楼的伙计呢?都是死的吗?给拖出去!”

茶楼伙计这时匆匆来迟。林广福张开双手,嘶声大叫。

“这是我女儿!这是我女儿!她不孝,你们都别管,家务事……”

伙计们犹豫着互相看一眼,停住脚步。

家务事,自己贸然插手,这不是找事吗?

苏敏官只见过林广福一个背影。他回头看了看林玉婵。

林玉婵点点头,小声说:“是亲爹……不过他已把我卖了。跟我没关系。”

也就是法理上没关系。现今通行的伦理道德认为,子女都是父母私产。如若父母犯罪,子女顶罪是美谈;如若父母把子女杀了,那是惩治不孝,多半当庭释放;就算把子女卖到别人家,“血浓于水”,该孝顺还是得孝顺,该帮衬还是得帮衬。

当然有一个例外。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,可以不赡养父母。但林玉婵显然不属于这种情况。

林广福自觉十分委屈,哭天抹泪,虚弱地低吟:“好狠心的女仔!要不是家里揭不开锅了,谁忍心骨肉分离?八妹,爹天天想你,你如今傍了好人是不是?爹不求你回报什么养育之恩,你给爹一口吃的就行……”

茶楼食客闻声围观,门口涌来一群人,还有从二楼跑下来的。楼梯顿时负重不堪,岌岌可危地嘎吱响。

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,很容易看出林玉婵眼中的冷漠和厌恶。

大家窃窃私语:“细女扮男装,抛头露面在茶楼食饭,老豆却饿肚,真是惨哪,这女仔转天要遭雷劈的吧!”

众人感同身受。尤其是年纪大的,想到自己的儿孙日后若效仿此女,对自己扫地出门百般凌`辱,落得无人养老,惨状如斯,不由得义愤填膺,下定决心今日一定要严惩不孝女,为扭转风气出一份力。

“把这女仔绑到衙门去!反正她也不怕丢人!自古都是养儿防老,自己的亲爹,你不在床前端汤送水也就罢了,哪有不闻不问的?生这样的仔女不如生叉烧!”

林玉婵也暗暗心悸。在这个年代,“不孝忤逆”的大帽子一扣,确是该死的大罪。围观众人看她的眼神就像看仇人,好像随时都能把她踹倒在地,踩上一万只脚。

她不能跟整个社会作对,压一压心头火气,勉强看着林广福,递出手里的纸袋。

“既然你饿了,我这里有几件点心,你……您随便吃。”

说着,悄悄拉下苏敏官袖子,示意赶紧开溜。

林广福却不接,固执地说:“爹现在没胃口吃饭。爹看见你口袋里有钱,你拿来!”

林玉婵把手一缩,叫道:“不是我的钱!”

是王全给她的“活动经费”,用不完要还的!

林广福拉她不放:“给我给我给我……”

她求助地冲围观群众喊:“给他钱他就会抽大烟!”

但众人已经沸腾了,愤怒地叫道:

“老豆抽口烟又怎么了,你不是还在茶楼大吃大喝吗?”

“一个细路女揣着那么多钱干嘛,把钱还给你爹!你看他难受成什么样了!”

“把你的钱给他!”

烟馆伙计们当然知道这男人是抽大烟抽成这样的,然而他们又何必站出来替林玉婵说话。万一林广福真的要来钱,他们还等着把他请回去抽烟消费呢。

林广福见有人民群众撑腰,理直气壮地伸出哆嗦的手,喘息着命令:“拿……拿来!”

茶客里有个老头,大概是觉得自己年纪大,就算跟女仔拉拉扯扯也不惹嫌疑,捋袖子上前,就要伸张正义。

“把钱拿出来!乖乖返家!给你爹磕头赔罪!”

林玉婵转身就走。老头一把将她扯回来。